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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停车会被直接扣留车辆吗?

2025-05-14九江知名律师

非法停车会被直接扣留车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当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了关于停车的规定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给予相应的处罚。这些处罚主要包括警告、罚款等形式,并非所有情形下都会直接扣留车辆。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车辆妨碍其他车辆通行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情况下,交管部门可以将该机动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并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车辆被扣期间损坏谁负责赔偿?

车辆在被扣押期间如果发生损坏,责任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车辆的损坏是由于行政机关的不当行为导致的,比如保管不善、违规操作等,则应由执行扣押措施的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车辆损坏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或是车辆本身存在的问题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不会要求行政机关承担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以上法律规定明确了当行政机关因执行公务而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时,其应当依法给予相应赔偿的原则。但值得注意的是,具体案件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及相关证据材料来进行综合判断。

针对非法停车的行为,我国现行法律并未规定一律必须扣留车辆作为处罚手段,而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希望广大驾驶员能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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